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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证书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13-02-28 浏览次数:

铜陵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证书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
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,维护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严肃性,特制定本细则。

  第一条  凡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,参加正常的学习,成绩合格者,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,颁发相应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。
  第二条  成教院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核无误后,确认学籍并建立学生档案。有违反招生条件者,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。
  第三条  毕业生相片采集是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之一。应届毕业生必须根据学院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摄像。不参加电子摄像或逾期者后果自负。
  第四条  成教院每学年须做好在籍学生的资料收集、整理工作,并及时上报新生、在籍生、毕业生等资料,做好各项基础工作。
  第五条  成教院负责成人学历证书的申领、制作和发放等工作。
  第六条  毕业学生办理完各项离校手续后,在班主任处由本人签领证书。
  第七条  成教院负责及时将各级学生档案整理归档。
  第八条  根据《铜陵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,未取得毕业资格者,将根据不同情况发放结业、肄业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