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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11-02-28 浏览次数:

铜陵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暂行办法

为激励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不断提高自身学习能力与学习实效,成为21世纪具有一定基础理论,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人才,我院决定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优活动。特制定如下评优办法。

一、  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及名额。
(一)优秀学生
  1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进步,品德端正,遵纪守法。
  2、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在做好学习的同时,积极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。
  3、模范遵守我院成人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教师,服从领导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。
  4、热爱所学专业,积极参加面授、辅导、考试等教学活动,按时认真完成作业,成绩优秀。
  名额以班为单位,按平均成绩排在前10%的为基准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      在读期间,遵纪守法,认真学习,成绩优秀,团结同学,任成人高等教育班干部,且积极协助班主任热情为班级服务,确保学习、工作两促进的班集体,努力工作,成绩突出。名额原则上占班干部人数的20%,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。
(三) 优秀毕业生
  在读期间,以班级为单位,所学课程平均成绩排在本班前10%的。
  凡在读期间,考试有不及格课程、有无故旷课、旷考和考试舞弊现象之一者,不得参加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比。
二、评选办法
 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时间安排在学习中期,优秀毕业生评比时间安排在学生毕业前。
评优活动在成教院领导下组织实施,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,由班主任组织评选,交成教院审核批准。
三、奖励办法
  对学生的评优奖励,由成教院颁发各种成人高等教育优秀证书,表彰材料载入学生学籍档案。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。